摘要
“双碳”目标下,工业是控排主体,且节能减排空间巨大,应对工业特别是其中的高能耗领域碳排放征税。本文研究了荷兰、南非、智利等国在工业领域的碳税制度设计,认为对工业企业碳排放征税应着眼于提高征收范围的碳排放覆盖率,对行业的差别化规定和健全的征管配套制度是推行碳税的共性考虑和有利因素。为引导节能减排功能实现,构建产出量与排放量之间的关系尤为重要,在实务中用工业产品能耗折算碳排放量代替化石燃料消耗折算碳排放量计征碳税更具准确性。具体税制要素上,税目设立可基于工业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计税依据以综合能耗折算的碳排放量确定,并提出设置差别税率、抵扣条款、多环节立体化税收优惠和给予地方税收管理权等设想。
出处
《地方财政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71-81,91,共12页
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