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关权益法核算是视同“单行合并”还是“计量基础”,由于其可能具备两类特征叠加,国际会计准则并没有对其进行规范,从而使得理论界与实务界一直存在争议。本文以港股上市公司联营和合营企业股权激励、股权回购事项为抓手,结合相关会计准则,对投资方基于不同情景下的权益法核算的可能性、合理性及适当性进行分析。通过研究,建议在大多数情况下将权益法视为“计量基础”,个别特殊情形下可视为“单行合并”,同时建议国际会计准则将权益法视同“计量基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准则的相关内容。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0期126-131,共6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基金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HB22YJ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