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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登记作假 收养关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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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是很多家庭的重要规划。出于种种原因,有些家庭需要通过收养的方式达成。收养应当通过正规途径并进行登记,不然极易产生纠纷。案情回顾李甲与李乙系同胞兄弟,李甲终身未婚,也未生育子女。李丙系何某与谢某之子,于2005年出生。
作者 史磊鑫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庭内外》 2023年第2期42-43,共2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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