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2年12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以下简称“新办法”),是对2016年印发的《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旧方案”)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旧方案着重理顺原中学和小学教师职称系列之间的关系,建立了统一的制度体系,并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制定出适合广东实际的中小学教师评价标准。经过6年实施,该方案对广东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据统计,在此期间,约21万人通过评审取得了改革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
出处
《教育家》
2023年第16期14-1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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