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立法基地以其独特的专业优势,通过提供法案起草、专家咨询与论证评估等方式,发挥立法服务功能,在增进地方立法效率、提升地方立法质量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当前,囿于工作权责模糊、反馈机制失灵以及转化动力不足等,存在着人大主导与基地服务的协作度有待深化、人大反馈和基地建议的衔接度有待加强、立法服务向基地科研的转化度有待提高等问题。对此,应通过明确立法服务工作权责、构建立法建议双向反馈机制、提升立法项目科研化效果等方式,促进地方立法基地更好发挥服务功能,为地方法治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作者
朱健香
郭剑平
Zhu Jian Xiang;Guo Jian Ping
出处
《新东方》
2023年第1期51-56,共6页
The New Orient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西南民族地区民事习惯与乡村治理的经验与模式研究》(项目编号:18BFX015)
广西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乡村治理视野下宗族的作用现状和完善路径研究——以广西玉林市博白县为例》(项目编号:YCSW2021068)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乡村治理视野下龙胜各族自治县壮族民事习惯在纠纷化解中的适用研究》(项目编号:2022EMT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