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遭受经常性悔辱、威胁,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案由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情]申请人李某(女)与被申请人孙某(男)系夫妻,双方在婚后生活中因事逐渐产生矛盾,后双方矛盾激化。李某称,孙某经常对其本人及父母进行人身侮辱和威胁,即使二人分居后,在李某外出租房期间,孙某仍到李某单位对其进行跟踪。李某认为,孙某的行为给其造成极大困扰和人身威胁,并且觉得双方的婚姻已经走到末路,在提出离婚诉讼前,为了保障自己和父母的人身安全,先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城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孙某殴打、威胁申请人及申请人的儿子与父母;禁止被申请人孙某骚扰、跟踪申请人及申请人的儿子与父母。
作者 杨桂林 王奇
出处 《人民法治》 2023年第7期46-47,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