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传播学的视角,探讨政协委员在凝聚共识、向社会传播共识中的传播实践逻辑,揭示政协委员在共识传播的协商实践中做好人民政协制度的参与者、实践者和推动者的职能要求。认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的协商文化要求凝聚共识过程需要良好的氛围以及广泛协商主体的参与和主体间的平等对话、相互理解;在向社会传播共识的过程中则要求委员“走下去”联系基层群众,引导舆论,传播共识,增信释疑。而语言作为一种协商对话的媒介始终贯穿在凝聚共识和向社会传播共识的过程中,在语言媒介的推动下,协商主体通过对话相互理解、接纳和欣赏,进而达成共识,获得感通,体现出中国协商“交而遂通”的内在传播机制。“共识传播”作为政协委员履职的职能要求,委员要把握协商技巧,做好协商制度的参与者、实践者和推动者。
出处
《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3年第1期37-42,共6页
Journal of Liaoning Institute of Socialism
基金
2022年度福建省社科基金特别委托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专项课题“当好人民政协制度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的研究”(FJ2022TW ZX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