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区块链具有去中心化、数据不可篡改、系统集体维护、信息公开透明、可编程和安全可信等特点,将区块链作为基础设施会给各行各业带来巨大的变革机会。本文研究区块链技术在政法智能化建设中的应用及其面临的风险,并提出相关建议。区块链作为具有共建信用、重构价值、重构网络生态的颠覆力量,能够创新构建良性社会治理架构,重塑社会价值诚信体系,推动区块链与社会治理基础设施相结合,构建可信数据生态,实现精准治理、智慧服务,提升社会治理效力,赋能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区块链运用在政法智能化建设中也存在着实体监管缺位、造就法律监管真空地带以及反应用等问题。为此,笔者建议加强顶层设计,推动区块链安全有序发展;加强安全监管机制研究,应对潜在技术风险;加强核心技术攻关,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基金
2018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司法智能化技术预测及创新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018YFC083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