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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关系中虚假行为和隐藏行为的认定 以张某与高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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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由“内心意思”和“表示行为”构成。没有意思表示,就没有法律行为。若是行为人欠缺真实的内心意思,且相对人对此明知,进而共同达成了非真实的表示行为,可能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因此,这类虚假行为无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实践中,隐藏行为和虚假行为如影随形,隐藏行为往往蕴含于虚假行为之中。此时,其法律效力需依法进行认定。
出处 《中国审判》 2023年第5期82-85,共4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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