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精神,全面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上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后开展的首次大型普查。组织实施好此次普查,对于摸清全省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家底”。
出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3年第4期5-6,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