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赠与之后,还能“撤回”吗?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它属于诺成合同,即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而无论赠与的财产权是否已经转移。现实生活中,既有把钱物赠与外人的,也有父母将财物赠与孩子的。那么,赠与合同成立甚至在赠与物的权属已经转移后,赠与人还能否反悔呢?对此,《民法典》根据不同情形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作者 潘家永
机构地区 安徽
出处 《青少年与法》 2023年第1期40-41,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