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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5年罚款4亿 剑南春原董事长隐匿国有资产超2.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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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历时多年,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剑南春”)原董事长乔天明行贿、私分国有资产案一审判决出炉。据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乐山中院”)3月24日消息,现年74岁的乔天明因行贿罪、私分国有资产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亿元。作为川酒“六朵金花”之一,剑南春一直活跃在白酒行业的浪潮之中。但该公司长期受制于乔家的官司影响,未能在资本市场有所迈进。去年4月,乔天明的儿子乔愚正式出任剑南春副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主持公司全面工作。
机构地区 《法人》全媒体
出处 《法人》 2023年第4期85-87,共3页 Faren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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