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题与观点李志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据此,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分配,是按照认缴比例出资,还是实缴比例出资?观点一认为,应按照实缴比例分配,理由是公司法规定分红比例按照实缴,应类推适用于公司清算;观点二认为,应按照认缴比例分配,理由是责任承担是按照认缴,故应遵循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财产分配也应当按照认缴比例。
出处
《人民司法》
2023年第10期103-111,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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