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安全导则”的目的是为监管机构和产生及管理放射性废物的营运者提供如何满足规定的放射性废物安全贮存的安全要求建议。本“安全导则”适用于所有贮存设施,但对小型和大型贮存设施有单独的章节描述。放射性废物的贮存是指将放射性废物贮存在为其提供包容的设施中,以便回收。本“安全导则”适用于各种设施中固体、液体和气体放射性废物的贮存,这些设施包括产生、处理和整备废物的设施。贮存设施的规模从实验室中的安全橱柜或封闭柜,到更大的制定区域,如房间或构筑物,甚至包括专门用于贮存放射性废物的大型场所。
出处
《辐射防护》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144-144,共1页
Radiation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