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预防和治理”法律规范占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呈现出特定防治权力形态的法律属性。其准确适用需要从一般预防、被害预防、特殊预防与情景预防理论解析其实现的社会机理。当前,这类规范的适用主要面临着“有组织犯罪概念的适用”“学校的界定”“行业监测的适用”“重点区域的确定”“特殊主体报告制度的决定”等几个难点问题,需要准确把握立法精神,立足实践,准确解答。
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第6期109-115,共7页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区矫正研究中心2021年度一般项目“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SQJZ2021-06)中期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