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版权贸易双向模式一般有直接授权、版权代理、合作开发等,各有其适用性。未来,在版权贸易中,要重视运用数字贸易等版权引进输出形式。长期以来,我国在版权贸易中处于巨大逆差地位,版权引进数量和金额远远大于版权输出数量和金额。为了促进版权贸易平衡,多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不少支持政策,商务部等17部门还建立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商务部还公示了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名单,国内文化传媒业在对外合作交流中也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出处
《中国外资》
2023年第9期90-91,共2页
Foreign Investment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