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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名提单流转后托运人不丧失对承运人的索赔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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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记名提单流转后,托运人作为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仍享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下的权利,有权就货物损失向承运人索赔。记名提单下,记名收货人委托第三方代为提货的,提货人仅持有提单背面连续加盖印章的正本提单。
作者 李彤 赵伟
出处 《人民司法》 2023年第11期86-90,共5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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