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顶层设计与地方试验相结合的改革进路下,各地法院在智能化司法改革进程中拥有了充分的自主权,其大胆探索的各类智能化司法改革举措,使得中国在国际司法智能化改革的道路上,呈现出迎头赶上甚至后来居上的发展趋势。在“试点竞争”的效应下,当前地方试验探索中尚存在社会风险性控制不足、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社会资源整合度较低等问题。司法智能化改革的地方试验应尽可能避免试点的片面性问题和重复式探索,在做好社会风险把控的前提下,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确保局部试验成果具有推广价值。
出处
《东南学术》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225-234,共10页
Southeast Academic Research
基金
福建省法学会重点课题“人工智能司法运用的现状、问题及其完善路径”(项目编号:FLS[2021]A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