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来,人欠、欠人的“债务链”遍及全国,而且前清后欠,越欠越多。有人认为出现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1988年底出台的新结算办法取消了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在几经争执之后,恢复了异地托收承付,但“三角债”并未由此而减少,仍是越欠越多。因而,有必要对托收承付这种结算方式再作思考。一、托收承付方式的结算特点托收承付这种结算方式从1953年3月试行以来,一直是我国经济活动中的主要结算方式。
出处
《财经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8期54-55,共2页
Journal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