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基层探索把握“三权”关系,工作到位不越位。正确处理好党委决策权、人大决定权、政府行政权的关系,是落实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关键所在。一是请示汇报到位。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及时向党委请示,确保人大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与党委的中心工作合拍,与党委的工作部署一致。二是人大协商到位。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过程中,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通过充分协商,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把群众的“金点子”变成“金钥匙”,提高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