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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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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保障网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网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网信部门,是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第三条网信部门实施行政执法,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准确、程序合法。第四条国家网信部门依法建立本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上级网信部门对下级网信部门实施的行政执法进行监督。第五条网信部门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考核、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第六条网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对在执法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出处 《电子政务》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F0002-F0002,F0003,共2页 E-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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