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轨道交通线网资产体量巨大、种类繁杂、专业性强,根据现有房产税文件规定难以准确地界定应税范围和计税基础,缴纳线路资产房产税存在一定的现实困难。例如,无统一固定资产分类标准和组资规则、应税资产范围和原值界定存在困难、房产税从租从价范围和原值以及应税时点确定存在困难等等。轨道交通运营具有准公益性特点,全国地铁城市运营收入与全口径成本严重不匹配,呈实质性亏损状态,鉴于轨道交通行业房产税计缴存在诸多难点,建议上级主管税务部门在已出台适用轨道交通的土地使用税优惠减免政策基础上,参照铁路运输企业,出台适用于轨道交通的房产税优惠减免细则。
出处
《企业改革与管理》
2023年第6期164-166,共3页
Enterprise Reform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