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有关单位:根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第46号令)、《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第45号令)有关规定,为完善本市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制定了《北京市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3年第12期19-31,共1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