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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通过 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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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28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湿地保护规划和湿地保护需要,通过将湿地纳入国家公园、建立自然保护区或者设立自然公园等方式,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加强湿地资源保护。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23年第8期17-17,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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