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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人大:专项监督打击“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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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简称拒执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近年来,“拒执犯罪”严重挑战司法公信力,极大损害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社会对此反响强烈。2022年以来,温州市鹿城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区范围内首次开展打击“拒执犯罪”联合协作专项监督,全力维护司法权威和群众权益。此次专项监督对象为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区公安机关办理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重点监督公检法三家就“打击拒执”案件的配合协作机制。一年间,全区审结“拒执”案件49件,对5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促成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和解金额达5000余万元。
作者 李姚剑 张睿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浙江人大》 2023年第4期74-7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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