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出土簡牘所見秦漢“收”制補論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收”與“連坐”是兩種性質不同的刑罰制度。“收”是對犯罪者施行的附加財産刑,“收人”無需論罪。“收”制中,犯罪行爲包括盗竊罪、家庭倫理犯罪等。“連坐者”則因没有履行提前告知義務而被施以連帶的刑罰。家族連坐制度中,正犯的犯罪行爲涉及謀反、降敵等大罪。基於性别的差異,没收制度也會有所不同。對《二年律令》簡176“除於收及論”以及嶽麓秦簡0960號“已傅嫁不當收者”的重新釋讀,有助於進一步區分“收”與“連坐”的不同。此外,在執行没收制度之前,如果相關社會成員已經是奴婢、刑徒的身份,法律條文亦會有不一樣的規定。
作者 程博麗
机构地区 湖南大學法學院
出处 《简帛研究》 2022年第1期233-243,共11页
基金 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出土簡牘所見秦漢家庭與社會中的女性研究”(18CZS008)成果之一。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二级参考文献10

共引文献17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