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持续创新为企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董事高管责任保险(董责险)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受到重视,董责险能否增强企业持续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探讨。文章以2015—2020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了董责险对企业持续创新能力的影响。结果表明:董责险可以提高企业持续创新能力,高管风险偏好在董责险和持续创新能力之间起部分中介作用,即董责险通过转移责任承担主体等因素,提高高管风险偏好水平从而提高持续创新能力;进一步分析发现,在董事长没有法律背景和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地区的上市公司中,高管风险偏好在董责险与持续创新能力之间发挥的中介作用更为明显。研究结论丰富了国内关于董责险对公司影响的相关研究,并为企业保持创新持续性提供了新的参考途径。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2期62-70,共9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基金
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2020-CX-011)
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23240041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