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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学史的散文叙述策略与散文文体概念的多层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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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文学史对散文文体的叙述有八种情况:以“散文”命名一级标题,在次级标题中不出现散文、报告文学、杂文等概念,也不明确文艺性散文、杂文、报告文学的亚文体属性;以“散文”命名一级标题,在次级标题中明确使用散文小品、杂文、报告文学等亚属文体概念;在一级标题中同时出现散文、报告文学、杂感的概念,并将其置于“散文”的叙述位置上叙述;将杂文、报告文学、抒情散文等概念,分散置于各个独立的章或节中;以“散文”命名一级标题,叙述内容中仅限于文艺性散文;以“散文”命名一级标题,又在次级标题上重复“散文”概念,并使之与报告文学、杂文平行并列;以散文、报告、特写、政论、传记等同时命名一级标题;在“散文”概念下注释性列出报告、特写、传记等概念。新文学史散文叙述的此种复杂方式,显示了散文概念的多层次性:狭义的散文文体概念、广义的散文文体概念、作为文类的散文概念、兼具文体和文类特征的散文概念。新文学史散文叙述策略的多样性,契合着新文学史家多样性的散文文体概念。文体观念与文学史编纂策略之间自始至终存在逻辑关系。
作者 方维保
出处 《学术界》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120-130,共11页 Academics
基金 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百年中国新文学史编纂体例研究”(20BZW148)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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