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业主的权利不该被代行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居委会是否能代行业委会职责?这个问题的回答,必须要弄清社区居民委员会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织性质、法律地位、职能职责以及二者的关系。组织性质、法律地位的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将城市居民委员会定性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1990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也明确社居委是基层群众自发组织的自我管理、教育和自我服务的组织;由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的。它的成立拥有法律上的认可和保障。
作者 李焰红
出处 《住宅与房地产》 2022年第10期77-78,共2页 Housing And Real Estat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