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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前期物业服务的理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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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背景1981年在改革开放的桥头堡深圳,特区政府为中国第一个商品房居住小区东湖丽苑,比照香港地区楼宇管理,配套成立了第一个物业管理公司——深圳市物业管理公司,自此商品化的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就与中国房地产开发的发展如影随形四十余年。随着物业管理日渐成为社区治理的主要矛盾纠纷,无论是众多的业主群体,还是部分学术界的研究者,均将前期物业服务视为导致商品住宅小区乱象的根源。
作者 李建春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住宅与房地产》 2022年第31期72-77,共6页 Housing And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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