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情简介】案例一:2003年开发商开发A小区,小区竣工后委托B物业公司为A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在服务期间开发商将小区每栋楼的架空层交由B公司出租经营。2008年A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2019年A小区召开业主大会解聘了B物业公司,同年B公司退场,但B公司仍以架空层属于开发商所有,且开发商委托其经营管理为由继续占用及经营架空层。2021年A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架空层,并要求返还自2003年至2021年的租金收益。
出处
《住宅与房地产》
2022年第31期78-80,共3页
Housing And Re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