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质量评价保障体系包括四类构成要素。一是法规政策制度保障,稳定适配的法规政策制度体系对于学前教育集团化的建成、运行和办学质量的评价都是至关重要的;二是经费投入制度保障,经费投入既包括集团化办学的整体经费投入,也包括专门针对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质量评价的经费投入;三是利益协调机制保障,建立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互利互惠动力机制有利于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质量的评价趋向公平和透明,助力办学质量更上新台阶;四是全程评价机制保障,从机制构成要素上分析,全程评价机制保障包括评价主体、评价客体、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和评价过程。
基金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研究专项课题“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质量评价体系研究”(编号:2021ZJY815)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