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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5个集体8名个人被评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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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月10日,教育部、国家语委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个人,这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22年来首次表彰,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青海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处(青海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5个单位被评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青海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主任吴用等8人被评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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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青海教育》 2023年第5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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