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省(自治区)农业农村(农牧)厅、公安厅(局):为贯彻落实好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强化黄河禁渔执法监管,维护黄河禁渔秩序,切实保护黄河水生生物资源,按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严格执行休禁渔期制度和《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等有关要求,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决定自2023年4月1日至7月31日开展黄河禁渔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23年第4期6-7,共2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