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自然生态环境恶劣与贫困发生之间的恶性循环关系,中国在脱贫攻坚战中,创造性地实施了生态扶贫、生态脱贫政策,通过纵向的国家生态补偿和横向的跨区域生态补偿方式,使原来的贫困地区及贫困农牧民因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而获得收益,阻断了生态与贫困之间的恶性循环链条。在实践中,通过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扩大政策实施范围,使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并重,并实现了二者的完美结合,各地也在此基础上探索了许多生态脆弱区经过生态扶贫实现生态脱贫的典型模式。在理论上,生态扶贫、生态脱贫使生态区群众与非生态区群众享有了“平等发展权”,实现了环境公平和环境正义,体现了人与人和谐、人与社会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文明理念。尽管在实际的操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各种政策还需要再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但通过生态扶贫生态脱贫解决生态贫困问题确实是顺应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方向,是一个了不起的探索和尝试。
出处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23年第3期46-53,共8页
Social Sciences in Heilongjiang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数字经济推动社会主义生产、生活以及生态和谐共生研究”(22ZDA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