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64年,美国林登·约翰逊政府发起“反贫困战争”运动,通过提出“伟大社会”改革、吸收学界理论观点以及争取律师协会的支持,设立“法律服务项目”,将法律援助纳入政府管理事务。法律服务项目通过推行“法律改革”服务模式,以法律援助挑战既有法律制度,使法律援助在保护低收入群体福利、居住、消费等权益方面取得了突破。但这一模式干预了政治的运行,造成保守势力的反弹。随着尼克松政府上台,“法律服务项目”逐渐边缘化并最终被“法律服务公司”取代,美国法律援助制度也随即转型。通过对林登·约翰逊政府时期美国法律援助制度的研究,有助于理解美国政界与学界对法律援助责任属性与服务界限的反思,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出处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23年第3期107-114,共8页
Social Sciences in Heilongjiang
基金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青年项目“《黑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立法设计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