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刊讯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4月1日,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公布了22个动物检疫规程,其中3项涉渔,分别为《鱼类产地检疫规程》《甲壳类产地检疫规程》《贝类产地检疫规程》。通知明确,《农业部关于印发〈鱼类产地检疫规程(试行)〉等3个规程的通知》(农渔发[2011]6号)同时废止,此前关于动物检疫的相关文件规定要求与新的检疫规程不一致的,按照新的检疫规程执行。
出处
《中国水产》
CAS
2023年第5期18-18,共1页
China Fish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