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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刑法的保护法益及其实践路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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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济刑法的保护法益是集体法益,即与市场相关的生产、销售、交易等有重要价值的市场经济制度及其功能,刑法所保护的不仅是直接呈现的社会经济秩序制度及其功能不被侵害,而且是参与市场经济的“人类利益共同体”所需要的制度信任不被侵害。刑法理论对经济刑法之保护法益的讨论,必须从法益论的一般属性与经济犯罪的自身特殊性出发进行界定。同时,经济刑法之保护法益有两种类型:狭义的集体法益与个体法益之间仅是一种间接的、关联的派生关系,无法还原为个体法益,与个体法益之间是一种独立性关系;广义的集体法益通常可以还原为个体法益,从而与个体法益之间呈现出一种派生性关系。讨论经济刑法的保护法益,在立法论与解释论上均具有重要价值。在立法论上,立法机关当依据经济刑法的保护法益设计个罪之构成要件内容,并使其符合比例原则;在解释论上,司法解释对经济犯罪应当首先采取限缩解释的立场,并合理扩展经济犯罪的出罪事由。
作者 姜涛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134-149,共16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数字经济的刑事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建构研究”(21&ZD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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