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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受处罚——湖南省新鑫出口烟花有限公司擅自改变工房用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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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基本案情2022年10月10日,临澧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湖南省新鑫出口烟花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公司118号亮珠库(1.1-1级)限药量1000千克,实际储存亮珠15袋(合计300千克)、引火线30箱(合计360千克),存在改变工房用途行为。针对湖南省新鑫出口烟花有限公司存在的改变工房用途安全隐患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对现场违法事实进行了拍照,制作下发了《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当日,执法人员询问了该公司主要责任人、安全厂长、药物总库保管员等人.
出处 《湖南安全与防灾》 2023年第3期46-4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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