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过去40多年中,长三角区域的空间范围从1982—1984年最初的“上海经济区”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发展变化,1984—1988年其范围扩大到除山东以外的整个华东地区;1992年,随着上海浦东新区的建立,长三角区域重新规划,到2008年形成了以江浙沪16城市为主体的长三角城市群;2010年,首次在国家战略层面上将长三角区域范围界定为苏浙沪全境内25个地级市;2016年,再次调整为包含安徽在内的三省一市共26城市;直到2019年,《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正式确定了三省一市全域作为规划发展中心区,沪苏浙皖协同合作,实现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出处
《旅游学刊》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5-8,共4页
Tourism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