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西纳地区富尔贝人的文学类型可以分为口语与演唱两大类,每一大类又可分为有音乐伴奏和无音乐伴奏两小类。富尔贝人的史诗演述是在民间歌手的口头词语与琉特琴的伴奏相结合而达成的。歌手、音乐格言、琉特琴构成了富尔贝人史诗的重要元素。演唱格言和史诗成为民间歌手的特权,这是因为他们通过文本内容和音乐表演,对社会中的个体及群体产生了有效的文化影响,这一特殊力量应归功于民间歌手的语词与琉特琴的音符。
出处
《百色学院学报》
2023年第2期22-28,共7页
JOURNAL OF BAISE UNIVERSIT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一般项目“中、缅、泰掸傣族群叙事歌比较研究”(19BD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