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998年房改以来,基于房地产业发展与土地开发的经济增长和城市发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为各类宏观和微观主体带来了利好,但从城乡居民的角度来看,这一城市发展红利分享的非均衡性及其社会影响越来越不容忽视。城镇住房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一种“凭证”,不仅以财富增值的方式直接影响着城市发展红利的分享,进而作用于社会利益分化,也以间接的方式——如工作和生活便利性、公共服务的获取、社会流动等——作用于不同人群间的利益分化。在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背景下,住房的红利分享凭证效用不仅意味着要对既有的城市发展模式进行反思,同时也意味着对住房所导致的利益分化进行调节和规范的必要性。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142-150,共9页
Gans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住房差异的社会影响研究”(22BSH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