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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野生动物检疫办法》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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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加强野生动物检疫管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了《野生动物检疫办法》,2023年3月24日进行公布,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出处 《云南林业》 2023年第4期14-15,共2页 Yunnan Fore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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