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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后分手:对排婚生子女的责任并非想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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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抚养责任不能想推就推【案例】蔡先生和陈女士未婚同居生下儿子宇宇后一年,双方选择了分手,但基于考虑带上个“拖油瓶”对自己日后生活不便,彼此都相互推读,拒绝抚养宇宇。【点评】蔡先生和陈女士不能想推就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作者 颜梅生
机构地区 江西
出处 《青少年与法》 2023年第2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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