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商业保理行业的迅猛发展,保理业务已经成为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商业保理业务又分为两种模式,分别为有追索权的商业保理业务和无追索权的商业保理业务,但商业保理在国内仍属于新兴行业,实务中有无追索权商业保理业务的合同签订、会计处理方式的描述比较少见,不同的保理商对如何进行保理合同签订和会计核算还存在着较大的争议。本文主要从保理业务合同的签订和会计核算两个方面简述有无追索权商业保理业务的联系与区别。
出处
《金融会计》
2023年第4期44-46,共3页
Finan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