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的实施为市场主体查询企业经营状况提供了制度依据。这项制度在推动市场信息资源的有效配置,降低交易风险,提升市场交易安全性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但随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入发展,我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暴露出信息公示范围的规定比较笼统,信用约束机制适用对象相对狭窄、随机抽查规则等相关配套措施尚不完善、产生纠纷后法律责任尚不明确等问题。应以维护市场交易安全为核心,从合理界定强制公示信息的范围、增加信用约束机制适用对象、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抽查规则、明确产生纠纷后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一步优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
作者
黄晓林
孙若雯
Huang Xiaolin;Sun Ruowen
出处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23年第5期18-23,共6页
Research on China Market Regulation
基金
司法部项目“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21SFB4055)
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一一青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现状及优化对策(QDSKL220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