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妇女权益保护对象主要是妇女的土地权益。然而,现实中,农村妇女因出嫁、离婚、丧偶等原因,使得妇女在婚姻关系变动期间应享有的土地份额未带走,嫁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又由于未能及时分配土地,存在了应享有土地权益保障的空窗期。基于此,通过分析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习俗及封建思想,对妇女土地权益保障空窗期这一现象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出处
《农业开发与装备》
2023年第4期18-19,共2页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 Equipments
基金
甘肃省教育厅创新基金项目(2021A-090)
甘肃省2021年教育揭榜挂帅项目(2021jyjbgs-09)
青海省2021年社科基金年度项目(2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