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的合规试点工作围绕地域展开,在总结试点合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特定行业开展合规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在网络安全风险不断增强、网络平台法律义务不断扩张的当下,针对网络平台开展合规工作具有积极意义。在网络平台开展排除罪责刑的事前刑事合规工作,应从三个方面展开:由国家指导网络平台合规体系建设,倡导专业人士组建第三方机构对网络平台的合规工作定期评估,坚持刑事合规和行政合规两线并进、相互衔接、发挥合力。
出处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2023年第3期107-114,共8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Qingdao Municipal Committee and Qingdao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
基金
第一作者主持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人脸识别的法律风险前瞻与刑法应对”(项目编号:GD20YFX01)
2020年度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区块链新型犯罪的刑事风险防控研究”(项目编号:20SFB403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