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1世纪的中国,已经进入数字经济时代,是全球第二大数字经济体,数据已经代替工业时代的土地、劳动力和资本,成为最要的生产要素。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立,《民法典》必须承担起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重任,发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功能,需要回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进行相关立法及制度确立。数字经济良好有序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法律体系的保障和促进,《民法典》从基本法角度,规范了电子合同的形式、成立等制度;完善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避风港”制度;确立了自然人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认可了虚拟财产的合法性。这些制度是数字经济时代的产物,只有从基本法角度予以确立相关权益属性,才能为其他相关立法提供细化依据。因此,民法典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典,充分反映了其先进性和时代性的特色。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3年第2期55-59,共5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基金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