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先秦时期的“名”是在名物对应的天道揭示和发明天意的圣人制名基础上完成了秩序预设,并且用名分与名实来规范社会秩序与伦理规范、政治权力的结构。正名是一种持续的行动,其必要性来自名的误解、误用和擅作,这些都来自从理想秩序设定与具体事件和事态之间的巨大差异。人以认识或行动方式参与其中的事件与事态总是不断变化的,被天道规定了的理想的秩序需要得到不断的调整。名的造制、运用和稽核都必须以辩说和言语的方式展开,而言语有双向的能力。如果说名可以被视为理想的秩序性预设与实际经验中的动态秩序的桥梁,那么正名的辩说就是被虚置在两种秩序之间的言语,在正说与巧辞之间凸显了人的理解和行为对于“名”的决定性作用,也以动态的方式实现了“名”兼顾理想秩序与动态秩序的功能。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30-38,共9页
Social Science Front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外国哲学研究所)重大项目(22JJD72004)。